我成了张无忌
对购车“零首付”的消费陷阱必须零容忍(转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对于越来越多的家庭来说,成为继住房以外人们经济生活中的第二刚需。由于消费观念和金融政策的逐渐放开,很多消费者购车都选择信用卡分期付款,为此,部分汽车销售企业配套一种称为“零首付”的新型贷款购车模式博人眼球、招揽客户。汽车分期贷款案件呈多发态势,购车人“零首付”情形,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应予以重视。 购车“零首付”消费陷阱,不仅让经济收入较低或不稳定的消费者“雪上加霜”,也会增加银行业的坏账风险,破坏金融秩序。因此,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购车“零首付”的消费陷阱零容忍。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零首付”违规行为的审查和打击力度,严格规范车贷行为,对涉及“零首付”的车贷,不予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公安部门、法院、银行也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对以“零首付”消费陷阱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此外,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不要贪一时便宜而落入陷阱,当合法权益受损后,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总之,要多管齐下填补购车“零首付”的消费陷阱,让消费者不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