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恋情出轨
拆迁被忽悠回迁地址成梦 我们是山东省曹县中医院片区被拆迁户,被拆迁房屋位于曹县清江路中段路南共5户,属于商业用房。其中的4户(刘长菊王贵君李浩杜天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主动配合县拆迁工作组和县中医院片区拆迁指挥部,于2018年4月带头签订了拆迁协议,但没有填写回迁地址。针对回迁地址问题,经县中医院片区拆迁指挥部责任单位王胜利局长给我们做工作,并请示县中医院片区拆迁指挥部领导,同意并承诺让我们回迁到曹县消防队以北、金沙江路以南、青菏路以西的位置。当时,我们要求把回迁地址填写在协议上,但指挥部工作人员以领导已承诺为由,拒绝填写回迁地址,导致我们的回迁地址一直是空白。而和我们四户同一片区、同一位置,最后签订协议的任志军(配偶李春阁、两个女儿任佩佩、任菲菲),县中医院拆迁指挥部为其在补偿协议上填写注明了回迁地址(曹县消防队以北、金沙江路以南、青菏路以西的位置),我们表示无法理解。我们曾无数次到县中医院片区拆迁指挥部反映这一问题,也曾3次到县信访局、4次通过菏泽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该问题,4月13日又向山东省信访局反映该问题,但至今均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认为曹县中医院片区拆迁指挥部这样做属于失信于民,也极大的伤害了我们这些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主动带头签约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