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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下的“强取豪夺” 我是西藏拉萨城关区萨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将我萨博公司在拉萨市投资的西藏最大的电子数码产品市场萨博数码广场的合法资产及权益被严重侵害、被“强取豪夺”情况反映如下:2007年,我公司受拉萨市招商引资,在拉萨市投资建设并经营萨博数码广场,如今已经成为西藏最大的数码电子专业市场,年交易额数十亿元,是西藏电子科技的龙头企业。2007年,我公司租赁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塔玛村村民委员会的土地建设萨博数码广场,取得了立项批准,但塔玛村委多次无理要求上涨租金、拒绝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和建设施工的手续。2007年至2012年间,塔玛村委会多次指使数位村民到我萨博数码广场阻止施工、恐吓威胁我公司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萨博数码广场于2008年10月正式开业,入住商家120多家,成为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拉萨市“双创基地”和拉萨市商贸企业集聚区,成为西藏独一无二的电子数码专业市场。2012年,塔玛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归还租赁物,城关区法院和拉萨市中级法院判决解除协议、归还所租赁的土地及建筑物,但对新建添附的一万多平方米2012年,塔玛村委会向法院起诉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归还租赁物,城关区法院和拉萨市中级法院判决解除协议、归还所租赁的土地及建筑物,但对新建添附的一万多平方米的萨博数码广场如何处置和补偿没有判决,而且驳回了我的全部反诉请求。塔玛村委第一书记格桑卓嘎利用自己是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次到城关区法院、拉萨市法院和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去无理要求我公司归还租赁的土地、迁出萨博数码广场,而且不想给予任何补偿、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9年10月22日、23日,塔玛村100余村民围聚萨博数码广场,要强行接管萨博数码广场,10月28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执行通知,要求我和萨博公司在两日内强制迁出。至此,我与萨博公司没有拿到任何补偿费。我自知我无力抗衡一位声名显赫的全国人大代表,一个经营了十一年的成熟的数码广场就这样被强取豪夺了,我只想问一句: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民营企业的权益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