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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法治精神和对人性的认识 春秋二百四二年间,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阶层、社会矛盾均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剧烈的社会动荡中,一些诸侯穷奢极欲、纵情享受、荒淫无度,强迫民众为他们筑宫室台榭,而民众则穷困不堪、负担极重,苍廪破陋、川泽失修、道路不治。在战争中,各国的军队还常常塞井砍树,折房子,抢东西,有的还把人掳走。有的动辄大兴土木,强迫大批民众修护城池,弄得民众疲惫不堪、怨声载道。有的动辄声称敌人来袭,对民众进行恐吓,借此要求民众出钱出力,修筑壕沟。也有一些诸侯逐渐认识到民众的力量,在政策管理策略方面,开始对民众有些让步,以促进人民听从命令,出力作战。如楚国起兵侵卫,先给人民减户税、免旧欠,赦罪人,救济穷困。晋悼公兴霸业,先给人民免旧欠、轻赋敛、赦罪人。他们继承西周敬天保民思想,体会到天、命、鬼、神不一定可靠,可靠的却是负担赋税兵役的庶民。《左传》中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对民有利的人和物,被尊为神,凡是为民创立新法、抵御大灾大难,勤民事劳苦身死,用武力驱杀暴君的皆可为神,均受到民众的爱戴和信奉。他们逐渐认识到民是国本,君失民心,君就要失国,大夫得民心,大夫就可以得国。《左传》中说:“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芥,是其祸也。”并提出,“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 在这种变法与改革、冲突与融合、对立与发展的大变革中,在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民族意志汇聚交融的洪流中,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建立秦帝国。而后,中华民族的历史便开启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