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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当的好,百姓记得好,当官当不好,百姓苦不言 我是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居民杨国荣,本人于2014年4月12日晚在惠安县黄塘镇帝皇酒店被人追砍至重伤,经朋友汤雅欣等人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并将汤雅欣等人带至黄塘派出所做笔录,因汤雅欣担心本人有生命危险,就一直拨打本人电话,之后嫌疑人接听电话并把电话拿给我听,电话那头说是黄塘所民警,当时嫌疑人也明确告诉警方,他们将把我送到泉州市仁福医院进行治疗,警察既然知道这伙凶犯的位置,而不去抓人,还说所里没人,警察带枪,所长也不让出去。当时警察的这个决定导致这伙凶犯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又在同一地点砍人,并致人死亡案件的发生!假如派出所当时的领导、民警多点责任心,也许这个案件就可以避免,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不会消逝!案件发生五年来,还未结案,于是本人2019年5月10日至惠安县公安局信访,到6月中旬信访办回复,局里已经为你的事情开个会,来处理这事,还说是我当时不配合,更何况是坏人打你的,不是我们公安打你,最后给出的结论叫本人到惠安县黄塘派出所重新做个笔录。在黄塘派出所警号为470322民警陈旭、警号为470109民警陈志彬在重新给我做笔录的过程中,他们说:“事情发生后,第二天公安人员有过来调查,后面你觉得我们公安机关没什么用,所以后面再叫你过来配合调查,你也没再过来,你认为我们公安人员林潇鹏和郑新所长不作为、有问题,后面你没来,你说的这些也都是怀疑,不可能写下来。”然后两位民警不知道跟谁沟通,之后对我说,要不然我们一人退一步,把上面的笔录划掉,改为“诸多原因”!我不明白,到派出所做笔录,所说的话还可以讨价还价吗?为什么我反映派出所时任领导跟经办人员有问题,而民警却说那只是怀疑,而没有将我的反映记录在案呢?不久,县公安局信访办邮寄信访的回执单给本人,没想到,同一个县,几公里的路程,邮寄了一个月还没收到,我就打县公安局信访办电话咨询,对方只给了一个单号,我想着法联系快递公司,得到的回复是邮寄单上都没写明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他也不知道要投送哪里?就县局信访办的这种工作态度,还怎么为人民服务呢?更何况还是一个执法机关!经过多次联系,在收到回执单后,本人就惠安县公安局的回复向县局信访办做了说明,之后又如石沉大海,总是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复。本人只好多次联系县局信访办,对方才说已把此案件交由惠安县公安局纪检调查,本人之后也多次致电县局纪检,得到的回复总是:“我要问民警一下。”五年多来,本人母亲因为我的案件,整天担惊受怕,身体日见衰弱,于今年初不幸离世,郁郁而终。我始终坚持认为,人民警察是一个非常神圣而又光荣的职业,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全的职责使命。在举国上下正在实行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高压态势下,惠安县公安局等单位竟然不顾受害者的诉求,从而导致了一个月之内,在同一地点发生了两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黄塘派出所竟然要求本人重新做笔录,说当时不去抓嫌疑人,是因为要让我到时可以多得到一些赔偿(划重点),民警的这种说法又是一种什么逻辑呢?这不是很明显在为犯罪嫌疑人开脱吗?惠安县公安局这么长时间的调查,却毫无结论,本人于今年5月12日到惠安县纪委反映公安人员不作为的问题。到了之后,跟纪委工作人员说要举报公安人员郑新、林潇鹏不作为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这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要去惠安县信访局信访;我只好到信访局,工作人员说这也不是他们管的,让我去县纪委还是公安局;公安局之前都那个样子,我只好回到县纪委,并说明县信访的回复;纪委工作人员又让我去县政法委,我又到县政法委门口,跟保安说明情况,保安不止不让我进去,还对我大吼大叫,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平民百姓想去反映问题,大门进不去不说,还要承受保安的盛气凌人!没办法,那我又只好来到纪委,说了保安不让我进去,看看能否协调一下?没想到纪委人员却说,保安不是我管的,他们不让你进,我也没办法!我问工作人员,那纪委管什么,他说管贪污受贿、违法乱纪,我说那他们违法呢?我说今天交的这份材料是不是属于纪委管的范围?他就不说话了!我说我来举报惠安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的问题,要是县纪委没办法处理,我只能到市里进行上访,那个人说你可以去,这是你的权利!只是县里的人受到举报,难道县里的纪委没有权利管吗?我问他所在的部门,旁边保安替他回答,说这是县纪委接访室。这起案件发生至今已经六年多,本来就是一起非常简单的人身侵害案件,却由于惠安县几个政法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是推诿扯皮,特别是惠安县公安局、局信访办还有黄塘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办事拖拉,不负责任,才导致了受害者如今的哭诉无门,当时造成的伤害,至今一直影响着本人的正常生活,所以我只能到泉州市里进行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能秉公办理,早日还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举报人电话13788825568杨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