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血
女子游泳突发疾病身亡,家属起诉游泳馆担责,法院判决亮了! 六旬女子游泳突发疾病身亡,游泳馆究竟有无责任? 民事法官断案,不仅仅要定纷止争,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是非,明辨曲直,这样才能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与本案类似的合同纠纷、服务纠纷、侵权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厘清责任,不能无原则加重企业的“注意”义务,更不能为了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弥补而让合法经营企业背上“莫须有”的法律责任。“原告被告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的做法不仅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且给社会公众造成错误的认识导向,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阻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这些家属应该关押几个月点赞呀,不然老人们都外出一座,多好,死后所有的费用都有着落了还能给子孙剩点余钱家属应该在南京法院起诉!!判的好!一家坏人价值观的回归很重要应该会有点责任吧!赔10万还不满足,这下鸡飞蛋打?。估计诉讼费都得自己出中国好法官支持好法官应该不关游泳池的事情啊现在只要死人,都会往别人身上找理由赔钱,这样判的好!这要是在长江游泳没的,要谁赔呢,对了,现在有个新部门,自然资源部,是不是要他们赔?这个判决很好讹人成了发财的手断了~~必须严惩